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OOO至二O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修订的《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5-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4.2.1、4.3.1、4.4.1 、5.2.2 、5.2.4 、6.3.1 、8.3.1 、10.3.4 、11.3.5 、12.3.4 、14.2.2 、14.3.3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95和《钢结构结构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1-9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二年一月十日
1.3.1小拼单元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3.1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单元数抽查5%,且不应少于5个。
检验方法:用钢尺和拉线等辅助量具实测。
表1.3.1小拼单元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
允许偏差 |
节点中心偏移 |
2.0 |
焊接球节点与钢管中心的偏移 |
1.0 |
杆件轴线的弯曲 |
/1000,且不应大于5.0 |
续表1.3.1
项 目 |
允许偏差 |
||
锥体型小拼单元 |
弦杆长度 |
±2.0 |
|
锥体高度 |
±2.0 |
||
上弦杆对角线长度 |
±3.0 |
||
平面桁架型小拼单元 |
跨长 |
≤24mm |
+3.0 -7.0 |
>24mm |
+5.0 -10.0 |
||
跨中高度 |
±3.0 |
||
跨中拱度 |
设计要求起拱 |
±L/5000 |
|
设计未要求起拱 |
+10.0 |
||
注:1 L1为杆件长度; 2 L为跨长。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钢尺和辅助量具实测。
表1.3.2中拼单元的允许偏差(mm)
项 目 |
允许偏差 |
|
单元长度≤20m,拼接长度 |
单跨 |
±10.0 |
多跨连续 |
±5.0 |
|
单元长度>20m,拼接长度 |
单跨 |
±20.0 |
多跨连续 |
±10.0 |
1.3.5钢网架结构安装完成后,其节点及杆件表面应干净,不应有明显的疤痕、泥沙和污垢。螺栓
球节点应将所有接缝用油膨子填嵌严密,并应将多余螺孔封口。
检查数量:按节点及杆件数量抽查5%,且不应少于10个节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1.3.6钢网架结构安装完成后,其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3.6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见表1.3.6。
表1.3.6钢网架结构安装的允许偏差(mm)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方法 |
纵向、横向长度 |
L/2000,且不应大于30.0 - L/2000,且不应大于-30.0 |
用钢尺实测 |
支座中心偏移 |
L/3000,且不应大于30.0 |
用钢尺和经纬仪实测 |
周边支承网架相邻支座高差 |
L/400,且不应大于15.0 |
|
支座最大高差 |
|
|
多点支承网架相邻支座高差 |
|
|
注:1 L为纵向、横向长度;2 L1为相邻支座间距。 |
检测电话:010-59482622 010-85094233 13488863565
联 系 人:马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