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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类公共场所不再要卫生许可证

    2月2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明确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决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今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4类公共场所“两证合一”。《决定》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行为,依法依规依标准进行事前审查,编制服务指南,制定内部审查细则,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着力提高办证效率。改进监管方式,建立信用体系,完善科学的抽查制度、责任追溯制度、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等,确保餐饮服务场所食品安全;若接到传染病疫情及隐患的报告后,要及时向卫生部门通报。卫生部门要主动监测、收集、分析、调查、核实相关传染病疫情,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指导采取预防和应对措施。

    此外,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联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各地整合调整工作具体完成时限,并对涉及的部门规章等进行清理修订。